近日,县食药监分局鱼复食药监所接到群众举报,鱼复街道辖区某商铺无证生产牛肉干,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鱼复食药监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这家牛肉干加工作坊进行了检查。
近日,县食药监分局鱼复食药监所接到群众举报,鱼复街道辖区某商铺无证生产牛肉干,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鱼复食药监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这家牛肉干加工作坊进行了检查。
作坊内加工场景
执法人员发现,该小作坊位于诗仙东路某商铺内,在40余平米的加工车间内,摆放有选料、配料、煮制、炒制、冷却、包装等加工设备,各工艺流程之间未作任何隔断。位于加工车间内的原料库房中贮存有食盐、植物油、调味料等原辅材料,没有防鼠、防尘、防蝇等“三防”措施,工人未佩戴帽子、口罩。
据作坊老板周某交代,店铺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因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的要求没有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件,该作坊无法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涉嫌无证加工食品,鱼复食药监所当场查封扣押了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食品原料、加工场所,责令该作坊停止生产加工行为,并立案调查。
查封现场
记者了解到,从5月1日起,《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市食药监局明确规定,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除外)等高风险食品。
来源:中国奉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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